首页 > 相关资讯 > 资讯详情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我市水价构成中“引松基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我市引松工程贷款将于近期偿还完毕,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取消我市水价构成中“引松基金”科目,将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20元,非居民自来水价格和特业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40元,其他有关规定仍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价有关事宜的通知》(长府发〔2014〕15号)和《关于实施居民家庭生活用水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长发改价格联〔2014〕195号)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5日

友情链接

图片
图片

更多课程,扫码关注!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宋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刘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宋老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刘老师

长春市中小企业人才创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431-81087391

版权所有: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在线调查平台

指导单位: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指导单位: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春市中小企业发展局

     长春市中小企业发展局

主办单位:长春市中小企业人才创业指导中心

声明:本网站为服务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