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0年度创业项目开始申报
省级创业活动补助资助额度最高400万元
关注一: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
申报条件:
经过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本年度评审认定的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给予80万元的资金补助。
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创业师资和高层次人才管理人员国内(外)培训补助(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培训补助的,不重复支持)。
相关职能部门方可申报创业能力提升项目。
关注三:省级创业活动
大中专院校申报省级创业活动时,需要经过省教育厅审批同意。省级创业活动补助资助额度为100万元至400万元。
项目重点支持在省内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技能人才需求强劲的地区,依托省内公办和民办的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重点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设。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2年。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培训场所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年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技能人才教育培训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有满足教育培训需要的稳定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近几年国家和省相关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能够按规定期限完成,并在接受各级审计过程中没有出现严重问题。 经过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本年度评审认定的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按实际情况给予资金补助。
依法成立的普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设立了内部培训机构的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及巾帼家政服务机构。
培训场所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有满足教育或培训所需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高等院校高级职称的教师占师资总数的15%以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师资总数的15%以上。与5家以上家庭服务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几年国家和省相关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能够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并在接受各级审计过程中没有出现严重问题。 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资助额度为30万元。
重点支持返乡下乡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在乡(镇)地域内创办的经济实体,并带动一定数量的入驻企业(农户)创业和农村劳动力就业。 申报条件:
根据扶持创业户数和带动就业人数,分别给予20万元—80万元的资金补助。
省级创业项目(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省级创业能力提升、省级创业活动),需要经过所属地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备案后,分别向省人社厅、财政厅申报材料。其中,省内高校创业项目须经省教育厅备案。
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经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同意后,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同意后形成完整报告通过省就业信息网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指南》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时限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社厅相关业务处(室)、省财政厅,逾期则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原件扫描件),申报材料内容请到省人社厅网站公告栏(http://hrss.jl.gov.cn/)查询或下载。 各地人社局、财政局要严格把关,组织建立项目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负责。
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当地区域环境、产业发展、民生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绿色环保,具有反映全省区域、人口、地理和发展水平等特点,有推广示范价值。
申报单位应自2016年以来,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项目执行进度慢、结余资金规模较大以及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单位,削减或取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