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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长春市工信局网站 作者: 长春市工信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济局、发改局、发改工信局)、财政局:

  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0〕8号)文件要求,对有关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网络申报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材料。各地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对本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2.纸质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按照通知相关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及全部材料电子版,报各地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查确认盖章。各地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汇总本辖区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联合出具正式文件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

  二、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5月8日15:30分前)。申报单位登录项目申报及管理系统(https://www.goaw.com.cn/)网上注册通过后,填报资料并上传,填写项目信息,同时向属地工信、财政部门报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及管理系统于2020年5月8日15:30关闭。

  2.项目推荐(5月8日-5月9日)。各地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照审查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审查项目信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各地区需在5月9日前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推荐文件(均一式4份);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需用PDF格式扫描版)、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相关处室。

  三、申报要求

  1.各地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择优上报项目,企业上报项目申报书必须经属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项目具体审核人签字,无签字的申报书,一律不予接收。

  2.纸质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必须一致,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

  3.项目申报单位在本次组织申报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超过申报时限的项目不予受理。

  4.使用统一封面(附件1),申报材料正反印刷,按照申报要求所列的顺序装订成册。

  5.项目类别仅限于以下项目之一:

  创业孵化基地项目、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创业人才培训项目及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四、联系方式

  (一)市工信局联系方式

  1.创业孵化基地项目

  创新创业服务处,联系人:李博聪88777218 18626668042

  2.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创业人才培训项目及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创新创业服务处,联系人:于丽波88777218 13596127733

  (二)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产业发展处,联系人:王刚89865669

  附件: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0〕8号)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春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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