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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济局、发改局):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速工业转型升级、增强创新创造能力、稳定工业经济运行,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吉工信规划〔2020〕270号)要求,现将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依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强化稳增长措施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通知》(吉政明电〔2020〕2号)相关要求,具体支持以下几个方向:

  1.鼓励企业增产扩能。

  (1)鼓励一季度工业产值净增量2000万元以上增量企业。鼓励企业春节期间加大生产组织安排,督促连续性生产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引导放假企业利用节日开展设备检修和维护。推动重点大型工业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效增产扩能,提高生产负荷。对一季度工业产值净增量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2)鼓励一季度落地投产的重点工业项目。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加大工业有效投资力度,抓实一季度建成投产的工业项目,形成新的增长点。对一季度实质性竣工投产且产值净增量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给予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3)支持双停企业脱困发展。充分利用各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停产半停产企业盘活力度,协调解决企业复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推动停产企业复工复产。对通过企业转型、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等方式成功脱困且一季度净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停产半停产企业,给予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2.鼓励企业入规入统。

  (4)鼓励一季度新入规入统企业。鼓励规下工业企业入规入统,对达到规模以上、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给予省级专项资金奖补。

  3.稳定生产要素供应。

  (5)对一季度企业新增用电量、天然气用量给予补贴。对一季度生产用电量达到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同比新增生产用电量给予省级专项资金补贴。对一季度生产用天然气量达到3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同比新增生产用气量给予省级专项资金补贴。

  4.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

  (6)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红旗自主品牌汽车发展意见,对长春市单列200万元,用于强化红旗品牌知名度,提升汽车工业形象和区域产业发展吸引力。

  二、申报条件

  1.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双阳、九台、榆树、农安、德惠、公主岭因素法资金直接下达属地,由其单独组织申报)。

  2.申报项目需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对我市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原则上要入统。

  3.申报企业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在统计核查及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法问题。

  4.申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愿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审计等工作。

  5.已获得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程序

  1.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企业自愿原则组织本区域内相关单位按要求申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以联合行文方式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各地区申报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及实地踏查,并组织专家对筛选出来的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进行扶持。

  2.项目材料按要求胶装成册,正反面印刷,分别报市工信局相关处室一份、市财政局一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7)发送至市工信局各个项目负责处室邮箱。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 2020年11月13日,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纪律。申报单位须按规定如实报送相关材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专项资金的企业,一经核实将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地区工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择优上报项目;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项目单位名称必须准确,使用全称),否则视为不合格项目。

  (三)严格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登陆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ccgxj.gov.cn/)查询和下载本《通知》及相关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一)市工信局

  1.鼓励重点企业增产扩能、支持双停企业脱困发展、鼓励企业入规入统、稳定生产要素供应项目。

  联系人: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 孙嘉良 88777207

  邮 箱:ccgxjyxb@163.com

  2.鼓励一季度落地投产重点工业项目。

  联系人:规划与投资处 张春龙 88777213

  邮 箱:ccjwtzc@163.com

  3. 强化红旗品牌知名度项目。

  联系人:汽车工业处 滕怀杰 88777242

  邮 箱:sgxjqcfw@163.com

  (二)市财政局

  企业处 王刚 89865669

  附件:申报指南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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