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县(市)工信局,相关单位:
为加快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孵化服务功能,推动全民创业,根据《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核准和管理办法》(吉工信创业[2014]270号)相关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市(州)核实,同意长春理工大学科技创业孵化基地等6个创业孵化基地变更投资主体、运营主体及孵化基地名称等相关事宜。
依据《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核准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长春中医药大学“互联网+大健康”创业孵化园等10个创业孵化基地变更孵化厂房用途,已不具备创业孵化基地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决定予以撤销。
附件:1.2020年度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变更汇总表
2.2020年度撤销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