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极具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已成为长春振兴发展的中坚力量。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做优做强、创新驱动、绿色发展、金融惠企、平台支撑、对外合作六方面,提出18条精准有力举措,助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9日召开的全市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对《若干措施》进行了解读。
《若干措施》共分18条,重点聚焦六个方面:
——聚焦做优做强。对“个转企”企业给予5000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四上”企业库的企业,按行业给予5万元至20万元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0.5亿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10 万元奖励;对首次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聚焦创新驱动。对新建成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批国家4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产学研创新团队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
——聚焦绿色发展。对新入选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单位和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以及30万元、15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对企业分期分批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服务。
——聚焦金融惠企。加大长兴基金对企业投资项目支持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担保费率低于1%。加强贷款贴息支持,对优质企业,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对在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域)外成功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合计最高800万元奖励。
——聚焦平台支撑。对符合标准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 20 万元补贴;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示范和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培训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奖励。
——聚焦对外合作。对兼并重组国内外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强链、补链、延链作用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兼并重组费用补贴支持。对民营企业参加政府组织、列入年度计划的国内外展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自筹资金主办、承办政府主导的、在长春市举行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专业展会、博览会、论坛等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
对符合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引领性创新性的技改扩能、落位新建等特别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支持。
内容来源:长春亲清政企关系服务群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