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为法律制度,以立法形式向社会表明这是国家长期坚持的大政方针,进一步释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信号。
长春,这座充满活力与潜力的城市,拥有着深厚的工业底蕴和丰富的人才资源。民营经济在这片黑土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从汽车零部件制造到生物医药研发,从现代服务业到科技创新领域,民营企业的身影无处不在。可以说,民营经济兴则地方兴,民营经济强则地方强。民营经济已成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所在、活力所在、优势所在,为推动长春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民营经济发展之路不可能一片坦途,必然会遇到包括提升创新力、融资难和融资贵等问题。这些问题犹如一道道关卡,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步伐。但我们更应看到,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强科技创新投入,努力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助力民营经济腾飞。
开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创新是关键。民营企业要勇于突破传统思维的束缚,自觉成为创新的主体力量。要加大研发投入,将资金合理配置到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项目中,为创新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要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共建研发平台、联合开展科研项目等方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创新效率;要以市场为导向,敏锐洞察市场需求和变化趋势,不断推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要注重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民营经济是典型的“环境经济”,哪里营商环境好,企业就往哪里走,资金就往哪里流。从这个意义上说,拼经济就是拼营商环境,拼营商环境就是拼服务。因此,政府要当好“服务员”,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服务。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更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税收、融资、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优惠和支持。要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为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搭建桥梁。要用好改革和法治两个抓手,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企业家们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开放合作是长春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东北是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门户,在我国加强东北亚区域合作、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民营企业要增强前沿意识、开放意识,加强与东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在畅通国内大循环、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
企业家精神是长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弘扬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企业家精神,保持创业激情,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的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氛围;同时,长春要更加注重企业家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企业家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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