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二届江苏春季食品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吉工信民营〔2018〕83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珲春市工信局、集安市、农安县经济局、公主岭市中小局:
第十二届江苏春季食品商品展览会(简称“苏洽会”) 将于4月下旬在南京举办。为鼓励和支持我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华东市场,省工信厅将组织有关食品行业的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该展会旨为全国食品行业的企业拓展华东市场,培育品牌和增强产品竞争力提供务实合作交流平台,集洽谈订货、产品展览展销、信息交流及终端零售等活动为一体大型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博览会。也是我省今年组织食品行业参加博览会的第一站,届时将举办吉林省“名优特新”产品推介会,拟通过展会的集中展示和宣传推介,为我省食品行业打造更广阔更快捷的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展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7--5月2日
地点:南京国际展览中心
三、招展范围及展位分配
重点组织具有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食品行业的产品参展。全省拟计划组织100户企业参会,展位分配如下:长春地区20户、吉林地区25户、延边15户、四市地区10户、通化地区5户、辽源地区5户、白山地区8户、松原地区7户、白城地区5户。
四、展位费用
每个标准展位费用单面4400元/个(3×3平方米),双面5400元/个(3×3平方米),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减轻参展企业负担,省里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用给予补贴,参展企业不需要缴纳展位费用,其它费用自理。省工信厅委托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参展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事宜。
五、几点要求
(一)招展方式。本届“苏洽会”招展工作由各市(州)工信局牵头负责组织所属县(市、区)工信局共同开展招展工作,并安排专人参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二)加强宣传。请各市(州)工信局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深入企业,广泛宣传,严把产品质量关,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会。
(三)上报时间。请各市州工信局将参会企业申请表、汇总表、人员名单于4月5日前发至1913868154@qq.com。
2018年3月14日